一、高速公路撞死行人是否有责任
高速公路撞击致行人死亡者需担负相应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潜在的刑事责任,具体应视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而定。
若驾驶员因驾驶不当负主要责任,则有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刑事责任。
如若双方皆存在过错,则会根据过错程度来适当调整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即便驾驶员自身并不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程度不超过总赔偿额10%的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行人、非机动车辆、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等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千米/小时的机动车,均严禁驶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的限速标识上所标注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千米。
根据相关法规条例,交通肇事罪具备下列任一条件,即可判定为交通肇事罪并对该罪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致使一人死亡或者使三人以上重伤并负责所有或主要责任;
2、导致三人以上死亡并且负责所有或主要责任,负事故同等责任;
3、在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遭受损毁的情况下,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力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高速公路撞死行人有责任吗
高速公路撞死行人有责任,都应当有民事责任,至于刑事责任,要看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如果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会根据过错程度,适当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驾驶员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高速公路撞死行人是否有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