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别人开车运货出了事故,谁的责任大一些
具体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倘若开着受雇于他人亦或是和他们存在个人劳务关系的车辆而出现交通事故,那么在工作时间内因为驾驶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或损失,应由负责雇佣该劳动者的组织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但若涉及到向他人无偿提供协助的状况,在此情况下即使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亦需要由受益人群体担责。
若在提供此类协助时,相关人员有故意或疏忽行为,其责任则将与其所援助之人共同承担;并且,一旦被救助者明确表示不愿接受协助,则无需承担任何调查责任。
在主动提供这类援助的情况下,本质上可视为向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因此,在开展此类活动中如果对他人造成损害,作为受益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们主动去帮助他人驾驶车辆,实质上都是在无偿提供劳务帮助他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执行这种帮工活动过程中,若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损失,受益方人都应该立即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在请求援助时,受害人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协助,那么受害方无需对此类损害和损失承担任何调查责任。
即便在援助过程中发现相关人员有故意行为或者严重疏忽,如果受害人已经请求援助方及其所援助之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法院仍然可能会给予支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受益方仍然要承担责任,但只有在援助方有恶意行为或者严重疏忽时,他们才需要承担其中的一部分责任。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帮别人开车没带驾照没事吗
帮别人开车没带驾照有事,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应当随时携带驾驶证,如果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帮别人开车运货出了事故,谁的责任大一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