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上被追尾了怎么办
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遇到后车追尾事故时,应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必须确保自身与其他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将车辆安全地停放在适当位置并且保护好现场;
其次,如遇有人身伤害情况发生,应立即对受伤人员实施急救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执法部门报案汇报;如果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也需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接下来,等待交管部门介入展开相关调查工作,根据其依据相关法规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结果来确定事故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按照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规定内容,切实履行各自的法律义务和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二、高速上被追尾如何去赔偿
1、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保险公司安责赔付,在投保了强险,商业三者险,车损险等金额内赔付,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高速事故需要报案通知保险公司和高速交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由于保险公司无法上高速,下高速后再通知保险公司;
由查勘员来验车,然后双方到个自4s服务站或修理厂拆解定损,修完车后出具发票,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高速同行回执票;
两车事故维修发票,被保人身份证,银行卡,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期间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查勘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高速上被追尾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