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扣分是看车还是看人
对于扣分责任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通常情况下,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首先,如果行为属于交通违规,且现场交通执法人员已经开出了罚款单据,那么此时扣分的主体应当为直接责任人(也就是驾驶员)。
其次,若违规行为是由监控设备记录下来的,那么在相关人士到交警大队确认确实存在此行为后,应将该部分扣分为对应人员的驾驶证分值。
最后,若无人承认的违规行为出现时,车管所可以采取阻止对车辆进行年度检验的方式,从而要求车主先完成对此类违章行为的纠正和处理,然后才能够进行汽车的定期保养检查。
然而,当驾驶员的驾驶证累计分数达到或超过了12分时,相关处理流程如下:
第一,机动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累积积分超过12分的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扣除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开具一份强制执行措施凭证,并且送达满分学习和考试的通知文件。
第二,如果是那些临时性的外来机动车辆司机,他们在某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计分达到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利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同样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给到对方。
第三,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实习期间因任何原因导致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积累记满了12分,那么他就会失去其正在实习阶段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二、驾驶证扣分了怎么处理
驾驶证扣分了,对于持有a照和b照的驾驶员来说,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当扣分满12分,驾驶证会自动降级;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驾驶证扣分是看车还是看人”,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