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车不打表交警能处理吗?
不合规的出租车经营行为,须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
以下列举了8种具体情况,如存在这些情形之一,需受到同样数额的罚款且责令进行整改:
(1)拒绝载客、就价格问题讨价还价、在旅途中抛弃或故意更改原定路线的行为;
(2)在征得乘客明确表示同意之前,强行搭载其他乘客的行为;
(3)未能按规定正确操作计程和计价设备、任意收取费用的行为;
(4)不遵循规定向乘客开具相应车费收据的行为;
(5)未随身携带道路运输证以及从业资格证等必备证件的行为;
(6)未能按照规定正确运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行为;
(7)接到巡游出租汽车电话预约任务之后,未按时履约的行为;
(8)在日常运营中,未能有效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导致车辆内外环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二、出租车不打表违法吗
出租车不打表不合法。
出租车载客不打表,违反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规定,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受到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出租车不打表,可以到监管部门投诉,对其进行教育,并处五十元到两百元直接的罚金。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使用计价器的,可以拒绝支付乘车费用。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运营服务。
我i过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二)保证营运车辆性能良好;
(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运营服务;
(四)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
(六)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的人员运营。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出租车不打表交警能处理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