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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违反什么法律

发布时间:  浏览: 81 次  来源:网络

一、占道经营违反什么法律

占据道路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此举乃严重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规之行径。

您可能未曾意识到,繁华都市中之道路乃是供公众全体所共享,此地非任何私人或商业机构之专属领域。

倘若您将商摊置于行人通道之上,抑或是将车辆停泊于马路中央,无疑将会对广大市民群体的通行造成极大困扰,甚而对交通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引发各种意外突发事件。

因此,对于此类行为,法律明确予以明令禁止。

一经城管部门察觉,视情节轻重程度,处罚可能包括口头警示以及罚款等措施,甚至可能暂扣经营用具,乃至取消其营业资格。

因此,各位在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务必遵守各项规定与规章制度,切勿仅因贪图一时便利而选择以非法手段占领公共区域,最终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占道经营违反哪个法律

城市占道经营,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规定。

一、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占道经营违反什么法律”,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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