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撞伤人全责怎么处理与赔偿
若机动车驾驶员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且被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则其应向受害方支付所有的经济损失赔偿。
其中,主要涉及以下几大赔偿款项:
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交通工具使用费用和住宿费用等等。
倘若受害方因此依照法律被鉴定为残障人士,相关赔偿内容将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以及用于康复和辅助行动的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同时也需要负担被监护人或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
在此过程中,首先应当由负责该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根据其在责任限度范围内,对这些侵权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在超出了交强险赔偿限度之情形下,剩余的款项理应由导致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开车撞伤人全责要坐牢吗
开车撞伤人,负全责,不一定会坐牢。如果致1人以上重伤,负全责,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会坐牢: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车撞伤人全责怎么处理与赔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