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肇事逃逸我可以要求额外赔偿吗
在交通事故中涉及逃逸赔偿的,通常会涉及到以下12项赔偿内容。
它们分别是:
1.误工费;
2.医疗费用;
3.交通费开支;
4.护理费用;
5.如果受害者因此次事故致残,需承担残疾赔偿金;
6.残疾器具辅助费用;
7.对受害者需要扶养的直系亲属支付的生活费用;
8.若受害人不幸去世,需向其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9.丧葬费用;
10.受害者因事故而产生的误工费;
11.辅助器具费用;
12.营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办
对方肇事逃逸,当事人应当报警处理。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肇事逃逸我可以要求额外赔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