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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8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倘若当事人由于在交通事故中所受伤害而导致残疾,那么在其治疗完全结束之后,便必须得到具备相应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据此来看,伤残鉴定的时机须在治疗终结之时,通常情况下为患者出院后的三个月。

然而,如果伤势已经趋于稳定并且医疗机构也提出了相关建议,则可提前向具备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对于存在固定物(例如骨折治疗过程中安装的钢钉)的情况,必须在取出固定物之后,方可进行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多长时间调解完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第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第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第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第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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