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被车碰倒怎样要赔偿
车牌号码不得进行转售,即车牌交易行为被国家法律明文禁止。
在机动车转移或注销后,仅限原车主本人可依法前往相关部门提出对车牌号码的留用申请。
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再度启用该已被回收的原号码牌,将会回归至所属地的车管所机动车号码库进行封存,且不再予以重新发放。
许多车主误以为车牌属于私人财产性质,一经取得即可长期使用。
然而,实际上车牌仅能由原车主(包括单位及自然人)提出申请并获得核准才得以保留并继续使用原号码牌,不得转交于其他买家;
同时,唯有当车辆被转售予他人或达到报废标准时方可保留原号码牌,如车主决定将车辆迁移至异地居住,即便车辆仍以其名义登记,也无法继续保留原始号牌。
关于车主如何实现保留号牌的愿望,原则上无需事先通知所在车管所,系统已经默认预留六个月的有效期。
只需在有效时间范围内前往车管所办理上车牌手续时,向工作人员反映欲使用本人拥有所有权的原号码牌即可。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老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受伤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老人被车碰倒怎样要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