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同等责任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76 次  来源:网络

一、同等责任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关于当事人遭遇同等责任且对方未能支付赔偿款的情形,您可参照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第一,提议双方先行开展协商;若协商仍无果,在对方存在保险保障的前提下,您有权尝试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第二,当等效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生且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时,首先,您可以通过交警部门展开调解工作;若此种方式无法奏效,您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事故责任人及其相关保险公司,请求法院依法对其做出判令并责令赔偿。

同时,您还有权要求法院对涉案车辆采取查封措施。

第三,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对方未能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所确定的职责进行赔偿且拒绝赔偿,首先,您需要与对方继续进行积极的交流和协商以寻求解决办法;

其次,您可以尝试申请由法院进行判决。

(1)事故发生后,交警完成了相关现场勘验工作,划定了责任界限,并给予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若双方对于交警的认定均未提出异议,则需按此执行。

若一方的职责已经明确,但对方却未予履行相关义务,遇见此类情况,您可携带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律原则做出判决,责令对方赔偿您遭受的损失。

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将依法做出判决,规定对方应赔偿损失。

如判决生效后对方依然未能赔偿您的损失,您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您或他人损失,若此责任完全在于该机动车一方,那么,首先,应由承办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员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畴之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主办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员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尚有资金缺口或未曾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情况,则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对他人人身权益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需按照被侵权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或是侵权人因此所获得的好处进行偿还。

若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在赔偿金额上的协商陷入僵局,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同等责任什么承担误工费

误工费属于赔偿范围之一,按照同等责任的赔偿方式由双方按照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同等责任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