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方全责对方把车开走了怎么办
在遭遇交通事故且被判为主责方的状况下,若对方驾驶员选择离开现场,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首要任务是保持镇静,尽最大可能详细记录事故现场的各类关键信息,例如对方车辆的具体特征、现场环境等。
2.务必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电话,向他们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及对方驾驶员已经离开现场的事实。
警方将对此展开深入调查,并尝试与对方驾驶员取得联系,要求他前往交警部门协助处理此事。
3.倘若对方驾驶员拒绝合作或者无法联络上,您有权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期间,请妥善保管所有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等等,以备在庭审中作为举证之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仅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服交通事故认定的,不能复议,也不能起诉。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完全可以由法官按照诉讼中的证据认定规则来解决。
二、我方全责对方无证驾驶要如何赔偿
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时,交管部门所关注的并非当事人双方是否持有相应的驾照资格,而是根据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和规则来确定各自应负的责任,而关于未取得驾照却实施驾驶行为,则将视情况进行独立处理。
若在事故中,对方虽属无证驾驶,却并不构成对照责任的因素,那么认可的结果就是,责任方须独自承担整个事故的全部责任。
具体而言,应有负责承保机动车法定保险的保险人,在有效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作出赔偿;
如有不足之数,需由办理机动车商业险的保险人根据保单条款进行赔偿;
若仍存在缺口或并未购买机动车商业险,最终只能由造成侵权事件的责任人负责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我方全责对方把车开走了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