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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后发病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0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调解后发病怎么办

关于交通事故的妥善解决以及康复过程中的相关事务处理,依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若肇事方或投保公司参与了该事件的协商处理,那么当康复过程中出现了后续并发症且需进一步诊治的情况下,就属于所谓的“后续治疗”范畴。

对此类状况,应于医疗阶段结束之后另行向肇事方、保险公司等有关责任主体提出相应的索赔申请。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身体损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且诉讼时效自受害人知晓或理应知晓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如果超出了这一法定时效,则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不履行怎么办

关于交通事故调解书未被执行的情况下,受害者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益有关的争议事项,受害者有权选择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起调解协商程序,亦或是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申请。

如果在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处理之后,相关各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共识,或者即便调解书已经生效但仍未得到实际履行的话,受害者均可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起诉权,将此事诉诸人民法院寻求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调解后发病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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