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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理赔款可以打给受害者家属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8 次  来源:网络

一、车祸理赔款可以打给受害者家属吗

在涉及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之情形下,法律规定,赔偿款项应当直接支付至受害者本人名下之银行账户内,而非随意流转至其他人之银行账户中;

除非在受害者亲自签署或加盖指纹确认后,明确表示同意由特定代理人代为收取或转账至其他指定账户。

在此种情况下,赔偿款方可依照受害者的意愿,转至其指定之账户,亦或是由获得其合法授权之代理人代为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理赔时间最晚多久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环节上,通常所允许的最长理赔时间约为三十个自然日左右,当然,这还需结合具体事故情况的复杂性及涉事各方的过失责任比例来进行综合判定。

若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不幸引发了导致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或财产受损的交通事故,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承担,其赔偿金额必须控制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祸理赔款可以打给受害者家属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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