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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交通肇事罪属于故意犯罪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8 次  来源:网络

一、相城区交通肇事罪属于故意犯罪吗

在苏州市的相城区,交通肇事这一罪名并不被视作故意犯罪的范畴。交通肇事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在驾驶机动车辆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引发了交通事故,并对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或者财产造成了损害的行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这类犯罪被明确地界定为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相城区交通肇事罪量刑具体标准是多少

关于交通事故相关的刑法量刑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若犯罪者涉及本罪名并被判定为一般情节,那么将依据法律规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所说的“一般情节”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致一人死亡或者导致三人以上重伤,二是致三人以上死亡,三是造成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重大损失且无力偿还金额达到30万元人民币。

其次,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节,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而所谓的“恶劣情节”则主要包括四种情况,一是致两人死亡或者导致五人以上重伤,二是致六人以上死亡,三是造成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重大损失且无力偿还金额达到60万元人民币,四是因为驾驶人员逃逸而导致受害人死亡。

最后,如果由于驾驶人员的逃逸行为导致受害人最终死亡,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相城区交通肇事罪属于故意犯罪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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