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关于交通肇事导致人员丧生的量刑标准,大致归纳如下:首先,若行为人仅造成了一名遇难者,并且在事故中负有全部或者绝大部分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于拘役刑罚。其次,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或者所引发的后果格外恶劣,那么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假设行为人因逃逸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对于此类严重案件,法律规定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如果行为人致一人以上重伤,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具备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均应当被视为构成交通肇事罪:1、饮酒或服用毒品后驾驶机动车;2、无有效驾驶证或驾驶执照,仍驾驶机动车;3、明知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部件失灵,仍坚持驾驶;4、对无牌照或已经报废的机动车毫不知情地进行驾驶;5、实施严重超载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不给怎么办
面对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如若对方并未做好赔偿工作,
1.首先应当明确的是肇事车辆有无购买相应的强制性保险。倘若肇事方的车辆持有有效的保险证明,那么我们便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其对相关保险理赔范围内进行补偿。
2.若经此途径仍然存在补偿不足的情况,肇事车主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以获取应有的赔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倘若该责任人仅仅造成了一位受害者的不幸离世,且在此次事故中所承担的全部或超过绝大部分的责任,则依据现行的相关法令规定,他或她将可能承受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乃至更重其轻微的拘役刑罚的处罚。紧接着,假如该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是因为其行为而导致的严重后果,那么他或她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