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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性质恶劣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47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肇事罪性质恶劣吗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交通肇事罪有着严格而明确的定义及法律规定,这是一项极其严重的犯罪行径。一旦有人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且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致使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他将面临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犯有此罪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问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防止类似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怎么写

关于此份交通事故辩护词,我们的主要著眼点将集中在被告人陈某所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主观恶意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小以及他积极反思和进行自首的态度等多个层面,期望以此为切入点寻求减轻被告人刑罚的可能性。在这次案件中,被告陈某完全有机会选择逃避责任或避重就轻,然而他在意识到自身过错之后,不但没有掩饰隐瞒,反而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交代了全部事实真相,这充分表现出他愿意承担责任和接受惩罚的诚意。因此,我们建议审判方能给予他适当的从轻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我国刑法对于交通肇事犯罪有着严谨的法律界定:若因违反交通规则引发严重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的行为,将受到刑事起诉,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遵守交通规则,尽全力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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