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才判七年怎么办
倘若交通肇事罪案件的裁定结果并不符合诉讼参与者的预期或现行法律法规所规范,各方当事人或是他们委托的代理人可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向上诉机关提出上诉申请或是向审判监督部门申请再审。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其中第二百二十七条以及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任何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等,对于已经做出的判决若存在异议,均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在上诉程序中,第二审人民法院有义务对上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发现原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模糊不清之处,或者证据材料有所欠缺,亦或者虽然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并无错误,但在适用法律方面出现偏差,甚至是量刑过轻或过重的情况,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就应该依据法律规定,依法改判或者将案件发回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判决;对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对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怎么写
关于此份交通事故辩护词,我们的主要著眼点将集中在被告人陈某所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主观恶意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小以及他积极反思和进行自首的态度等多个层面,期望以此为切入点寻求减轻被告人刑罚的可能性。在这次案件中,被告陈某完全有机会选择逃避责任或避重就轻,然而他在意识到自身过错之后,不但没有掩饰隐瞒,反而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交代了全部事实真相,这充分表现出他愿意承担责任和接受惩罚的诚意。因此,我们建议审判方能给予他适当的从轻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若是法院对于交通事故相关的裁定结果并不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者的期望,他们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向上诉机构提交上诉状或要求进行再审。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227、236条明确显示,如果有关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类裁决持有不同看法,他们有权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出上诉。届时,二审法院将对整个案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在确认原判定罚错误或量刑不当时,会依法对原案作出修改判决或者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