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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未到期能否要求还款

发布时间:  浏览: 119 次  来源:网络

一、借款期限未到期能否要求还款

借款期限未到期不可以要求还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的,否则一般借款期限未到期,债权人不能提起要求还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能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借款未到期能到法院起诉处理吗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未到期,不能起诉。除非借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到期后将不归还借款,出借人才可在借款到期前到法院起诉。

这种情形属于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到来,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者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救济制度。

预期违约的适用条件如下:

1.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

2.明示违约或者默示违约均构成预期违约。明示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对方当事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债务。

默示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将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可以提前解除

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可以提前解除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后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事由分别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借款期限未到期能否要求还款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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