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
有限公司债务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因为企业是有独立财产权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但是若有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人格地位,则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2、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3、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其他责任。
二、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三、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民法典中有限公司怎样承担债务
民法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投资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有限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所有资产承担,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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