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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履行债务

发布时间:  浏览: 111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是履行债务

履行债务就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行为。如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履行按时偿还欠款的义务,借款人到期偿还欠款就是履行债务的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什么叫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什么算是共同债务人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因共同民事行为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比较常见的就是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也有合伙人共同承担的企业债务,通常可以称为连带责任。负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债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清偿其份额。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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