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处拘役还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1、被判处拘役不能开无犯罪证明
曾经被判处拘役不可以开出来无罪证明
因为拘役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体现,所以拘役属于一种刑事处罚,不可以认为是无罪。既然犯过罪,有犯罪记录所以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
2、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作用是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掌握运用犯罪人员信息,适时制定调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人的合法权利,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二、被判处拘役算前科吗?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犯罪前科
前科属于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
2、前科和案底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案底指的是刑事犯罪记录;前科指的是曾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
(2)范围不同
案底就是犯罪记录,前科就是犯罪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需要对相关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三、被判处拘役的犯人怎么写请假条?
1、被判处拘役的犯人请假条在书写的时候,需要写明自己的姓名、请假的理由、请假的时间等。
是否准许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回家,应当根据其在服刑期间表现以及准许其回家是否会影响剩余刑期的继续执行等情况综合考虑,由负责执行的拘役所、看守所提出建议,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2、拘役的特点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局无犯罪记录证明办事处开出的证明文件,目的在于对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查询、调档、制作等一系列工作实行制度化。对被判处拘役还能开无犯罪证明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