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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证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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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不能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证人范围,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凡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不能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证人包括哪些,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不能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证人的范围

不能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证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八条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除下列人不能作证人外,其他人均可以作证人:

1、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因此,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作证人,它们所提供的证据可能成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但绝不可能成为证人证言;

2、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人;

3、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不能兼作本案的证人。同样,本案的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也不能兼作本案的证人。

除上述人不能作证人外,凡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无论他们性别、国籍、职务、宗教、信仰、民族、种族、政治状况、文化程度、经历等状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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