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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拘役定量刑期是多久?

发布时间:  浏览: 79 次  来源:网络

一、通常拘役定量刑期是多久?

1、通常拘役定量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犯罪前科

前科属于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

3、前科和案底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案底指的是刑事犯罪记录;前科指的是曾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

(2)范围不同

案底就是犯罪记录,前科就是犯罪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需要对相关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二、被法院判拘役后看守所一定会收押吗?

1、被法院判拘役后看守所不一定会收押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2、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

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三、曾经被判处拘役会被单位查出来吗?

1、曾经被判处拘役会被单位查出来

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可以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查询。案底不会消除,会伴随着个人一辈子。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拘役属于刑事处罚,其案底是无法消除的。

但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法院审理案件之后,不管是判处犯罪分子承担拘役,还是其他的刑事处罚,在刑事判决书之中都需要注明具体的刑期。如果对通常拘役定量刑期是多久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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