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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什么样的借条才没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  浏览: 87 次  来源:网络

一、写什么样的借条才没有法律效力

借条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条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借条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借条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的借条如何写在法律上才生效

一个欠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如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最好精确到日;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但不是必须的;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8、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请第三方见证,并签名。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欠条和借条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首先,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

其次,两者的举证责任不同。借款是很清楚的借贷关系,法院不需要特殊查明,当事人只要说明经过就会得到法院支持。而欠条当事人要举出欠款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相关的事实。

再次,效力不同。由于借条和欠条形成的原因不同,对于借条一般都会得到保护,而欠条

法院要审核欠条的合法性,是否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如赌债写下的欠条是不受保护的。

最后,两者包含的内容、生效时间不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写什么样的借条才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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