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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都会对一些案件进行处理,有的时候案件发生了突发情况,是需要进行延期的,那么追加第三人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追加第三人是延期审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想要申请延期的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是当事人双方的诉讼,第三人一般是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如果是追加第三人的话,一般不可以申请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