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应注意什么
借款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分别有以下几点:注意合同双方的身份资格;注意借款的金额、偿还时间和偿还方式;注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款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借款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
1、借款种类。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如果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6、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
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写借条应该注意什么?
(一)借条内容要尽量完善。
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
(二)用语要准确。
借条尽量避免有歧义的词语句子出现。
(三)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主体身份要确认。
如果对方是公司,需要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等,如果是自然人,查明是否成年、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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