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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单方离婚债务怎么判

发布时间:  浏览: 116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单方离婚债务怎么判

夫妻单方离婚债务的判决规则:只要被法院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会判决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实际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民法典中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

夫妻双方离婚,若是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应当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离婚有一方出轨怎么办

夫妻离婚有一方出轨行为的,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出轨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出轨的一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夫妻单方离婚债务怎么判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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