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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古以来对于人际交往就讲究以和为贵,但是其实生活当中不可避免的往往会发生许多的矛盾以及纠纷,而其中因为劳动关系以及引发的纠纷和争议属于比较多的一种,慢慢在劳动争议类型案件当中,涉及到的当事人有哪些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指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关系的人。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的申诉人和被提起仲裁的被申诉人双方。
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劳动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他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3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共同理由是指职工一方3人以上发生劳动争议后,基于同一事实经过而且申请仲裁的理由相同。
“职工”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固定工人、合同制工人、临时工人等。
实际上,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劳动者往往都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建议这个时候应该尽量以调解手段为主,将提起仲裁以及诉讼作为与事业单位进行谈判的筹码来进行使用。这方面如果遇到什么难题,建议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帮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