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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中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后债务处理方式如下: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共同债务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共同债务纠纷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当协商各自偿还的份额,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债权人起诉时,二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没有结婚证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没有结婚证,离婚债务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以分割同居财产和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我国法律只承认进行了婚姻登记的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只能按同居关系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中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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