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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记的规定是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03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屋抵押登记的规定是哪些

房产抵押登记期限的规定如下: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抵押,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哪些房屋不能办理房贷抵押

不能办理房贷抵押的房屋有:

(一)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二)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四)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有哪些

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有:

1、当事人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

2、签署的抵押合同;

3、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4、提交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5、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房屋抵押登记的规定是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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