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是法律上的一种有效手段,不过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都不清楚。那么对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呢?在进行刑事诉讼中被告不出庭这时候又该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对被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65条,刑诉第133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对被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72条自逮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拘留后,把拘留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64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除有碍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刑诉第69条第1款、第2款自拘留后的次日起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
逮捕后,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71条第2款自逮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邮电机关的期限刑诉第118条自查清后次时起三日以内。
被告拒不到庭怎么办
(1)根据民诉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2)根据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我国法律在刑事强制措施上有具体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就要受到法律的强制执行。对于那些拘不到庭的被告人我国法律也是有明确的规定,并不会因为不到庭影响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