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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必须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20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屋抵押必须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如下:

1、借款人向贷款银行发起抵押贷款申请。

2、贷款银行对贷款的申请进行审批。

3、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将抵押物抵押给贷款银行。

4、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资金到借款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二、房子抵押贷款有哪些手续?

房子抵押贷款手续: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到房子管路局办理抵押登记,由房管部门出具一份他项权证)(需要的资料:

房产抵押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承诺书、银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银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银行公章的)。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可以办理房贷抵押的房屋有什么

不能抵押的有:

1.房龄过短的小户型二手房:作为抵押贷款的房屋面积必须大于50平米。

2.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由于小产权房没有产权,所以不具备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资格和条件。

3.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也不能作为抵押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房屋抵押必须办理的手续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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