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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

发布时间:  浏览: 111 次  来源:网络

一、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

多次盗窃不能认定为初犯。盗窃初犯的认定条件是,初次实施盗窃,数额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数额标准。多次盗窃的,无论盗窃的数额是多少,都应当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采河沙能否认定为盗窃

盗采河沙的,不构成盗窃,盗窃罪侵害的是公民私人的财产性利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让财务脱离公民的控制,而盗采河沙破坏的是国家对于资源的管理,所以不是盗窃罪。非法采矿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按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三、盗窃罪的共犯如何认定

盗窃罪的共犯的认定: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2、各行为人的行为形成一个互相配合的统一的盗窃犯罪活动整体;

3、各行为人的行为与盗窃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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