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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有什么惩罚?

发布时间:  浏览: 58 次  来源:网络

一、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有什么惩罚?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有以下惩罚:行为人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账簿,且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2岁即可构成本罪,不需要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和我国社会治安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什么条件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符合以下条件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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