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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用询证函通知能不能

发布时间:  浏览: 117 次  来源:网络

一、债权转让用询证函通知能不能

债权转让用询证函通知能够,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人能够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债权能不能转让给担保人

1、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能够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债务,保证人履行债务后,能够向债务人追偿。

2、债权人有权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保证人,但是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且该债权转让一旦转让

则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保证人)同意的除外。

3、如果客观情形符合民法典债权禁止转让规定的,则不能够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能够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担保贷款能不能转让债权

担保贷款能够转让债权,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认无效,且转让的债权不对属于当事人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能够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债权转让用询证函通知能不能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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