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逾期无力偿还怎么协商
1、首先要和银行人进行沟通,说明自己没有按时还款的原因,向银行提出申请,重新确认还款时间,再制定相关的计划,按时归还银行的欠款。
2、银行贷款逾期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或者与银行协商进行分期付款。若贷款人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债务该怎么处理
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债务,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偿还债务,如果公司仍无力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的情形,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向法院提出破产。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担保人有可能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担保人要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后既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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