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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具体指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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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的债务关系中存在着保证人,这也是对于债权人的一种利益保护。但是,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保证人指的是谁,这点在法律上有很重要的关系,也是在债务纠纷中重要的人。下面若悠网莆田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证人具体指的是谁

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相关知识:作为保证人的规定

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依照《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具体规定内容

依《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其他组织主要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据此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范围较为明确。而对于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依照《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依其民事行为能力不同,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作为保证人的公民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作为保证人为他人提供担保。法律既无禁止性规定,则应理解为可以。

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如果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说,我们需要了解保证人具体指的是什么,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担保。当然,关于保证人的内容介绍还有很多,这也是我们债权人需要了解的问题,才能在债务关系中更好的进行处理。需要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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