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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还能够共同还贷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3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离婚后还能够共同还贷吗

离婚后还能够共同还贷。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还贷的,可以共同还贷。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双方在离婚后仍然是可以一起还贷的。

但是双方的约定不可以对抗善意的债权人。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的任意一方索要欠款,一方承担后可以按照协议向另一方主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后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对于房产的共同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够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男方首付共同还贷离婚如何分

男方首付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首先要区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确定如何分割。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该房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法院在判决时如果房贷尚未还完的,则法院不会判决房产归谁,会根据情况先判决由一方使用该房产。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男方自己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男方应当给予女方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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