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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据有哪些不同

发布时间:  浏览: 72 次  来源:网络

一、欠条和借据有哪些不同

欠条和借据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产生是原因不同,欠条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买卖,租赁等,借据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借贷。不管是借据还是欠条,借款人都应当根据约定按时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欠条和借条的有效期

一、欠条的有效期即诉讼时效如下: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

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借条的有效期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没有催收,以到期日后三年为诉讼时效;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经催收款项的最后一次起三年内为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条欠条的格式是什么

借条欠条的格式是:

先写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欠条和借据有哪些不同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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