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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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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样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具备下列要件才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1、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要件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条件是哪些

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条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怎么构成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客观上有出租或者出借自己合法配有的枪支或者单位合法配有的枪支,犯罪对象是枪支。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将个人和单位的合法用枪出租、出借给他人及因该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

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合法配枪的个人和单位,不具备有合法配枪资格的个人和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4、本罪的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是严重违反《枪支管理法》的,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但却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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