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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给股东有没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63 次  来源:网络

一、房产抵押给股东有没有效

房产抵押给股东有没有效。进行抵押时,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房产抵押合同,并且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没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没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子抵押合同有没有效

房子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没有效。有没有效的房屋抵押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抵押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房产抵押权有没有期限

房产抵押权有没有期限,抵押权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没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没有效存续期间。抵押期限对抵押权产生作用,突出表现在时效的有没有关规定是否适用于抵押权。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权受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抵押权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没有权人有没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没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没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没有权的,原所有没有权人有没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对于房产抵押给股东有没有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没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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