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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如何区分批捕和逮捕

发布时间:  浏览: 87 次  来源:网络

一、如何区分批捕和逮捕

1、批捕与逮捕的执行主体是不同的,批捕指的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罪犯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

2、两者的执行时机也是不同的,逮捕一般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执行。

3、两者的手段也不相同,逮捕是依照法律规定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批准逮捕。

二、逮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这一条件一般主要从以下二方面来审查:

(1)案件性质是否严重、是否恶劣;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观恶性的大小。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就不应逮捕,而应采用较轻的强制措施。

三、逮捕后还能缓刑吗?

逮捕后有缓刑的空间,缓刑的适用条件是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行为人,并且认罪悔罪,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即使被逮捕也不要放弃希望。

例如,故意伤害类案件、财产类案件,在没有犯罪前科的前科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协商获得谅解,也是认罪态度的体现,是有机会在审判阶段争取获得缓刑的。

对于“如何区分批捕和逮捕”,就为大家介绍到此。一般先是由人民检察院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再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逮捕。可以说批捕是决定,而逮捕则是执行。它们在程序上有着明确的先后关系。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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