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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债务是否可以执行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  浏览: 106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一方债务是否可以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不是否可以执行共同财产,但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部分的财产。因为只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配偶才有共同承担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自己用个人财产承担,法院不是否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否可以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可以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一方借钱炒期贷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借钱炒期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具体情形如下:

1、借钱炒股,用于家庭生活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借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可以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夫妻一方债务是否可以执行共同财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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