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认定及处罚是哪些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认定:
(一)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致使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定罪。
(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处罚: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行为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要求行为人犯罪情节严重才判处刑罚。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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