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哪些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
2.侦查;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一般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哪些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具体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来确定的。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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