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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信用卡借给别人,如何办

发布时间:  浏览: 75 次  来源:网络

一、把信用卡借给别人,如何办

不是所有的欠款都要坐牢的,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

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招商银行信用卡,若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及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会收取滞纳金和利息,且会影响个人信用。

滞纳金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B10元或D1元,直至全部还清止。

逃避追查,逾期后更换联系方式、住址等,在信用卡领用合约里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发生动时需要7日内到银行进行报备。

扩展资料:

判刑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金超过5000元。

本金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欠10万信用卡不还会坐牢吗

信用卡透支10万元还不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会坐牢。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持卡人信用卡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经过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然没有清偿债务的,那么就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被法院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最高法院关于信用卡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三、欠信用卡不还会涉及到坐牢吗

欠信用卡不还一般是不会坐牢的,除非构成恶意透支。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构成恶意透支的持卡人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时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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