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四)陪护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陪护时间。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按照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20%
(六)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购买发票计算。
(七)交通费: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不同损害程度确认。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哪些区别
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3、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中应当处理好民法典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间的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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