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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怎么定罪

发布时间:  浏览: 67 次  来源:网络

一、暴力取证罪怎么定罪

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暴力取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暴力取证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怎么认定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认定如下:主体须为家庭中的成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家庭暴力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暴力手段,会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客体是受民法典保护的婚姻家庭关系,侵害的是家庭成员的生命权、自由权、身体健康权、心理健康权等。客观方面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暴力取证罪怎么定罪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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