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法律文书,那么,法院支付令具有法律效力吗?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支付令具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支付令具有法律效力。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支付令的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对管辖的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并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所以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是针对债务人所提起的,即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债务人是公民,则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债务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当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的,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申请的效力】
申请效力是指支付令的申请在法律上的效果。支付令申请的法律效力: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申请,引起督促程序的发生,请求权的时效中断,以及人民法院对支付令案件取得了管辖权。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